来源:广东婚姻法律网 2016年5月29日

游植龙律师荣获2012--2015年度“优秀律师”称号

    为期三天的广州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于5月29日在广州闭幕。在当天上午的表彰仪式上,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级律师游植龙荣幸作为2012--2015年度“优秀律师”代表上台领奖。

    2013年3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发布《关于授予曹晶等1000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中央文明办三局等1000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妇字〔2013〕14号),对在各条战线上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做出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植龙律师因“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工作突出,成绩显著”,获得全国妇联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联合授予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3年5月28日,广东省妇联举行颁奖仪式,省妇联副主席徐春莲受全国妇联委托,向游植龙律师颁发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广州市律师协会网站于2013年7月25日在“律协动态”中作了《游植龙律师喜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专题报道,称“这不仅是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的荣誉,也是广州律师界的荣誉。”

    游植龙律师积极参与律师协会工作,表现出色。作为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积极完成业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起草《广东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操作指引》,多次邀请国内婚姻法名家如最高法院法官、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知名婚姻家事律师为广州市律师就婚姻法律问题举办大型讲座;组织律师与多家基层法院、省妇联、广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等机构就婚姻法律问题进行实务交流、研讨;组织开展婚姻家事沙龙,在律师同行之间举行业务交流;毫无保留分享自己从事家事专业的经验,积极为“广东律师继续教育讲堂”讲授婚姻法律课程,为广东省各地市到华南律范大学律师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广州大学律师学院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学员讲授婚姻家庭案件律师实务课程,2015年5月获得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最受欢迎教师”称号。多次应邀为香港树仁大学法律与商业学系学生授课,成绩突出,2014年9月受聘为香港树仁大学兼职教授。以多种形式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扩大了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影响,在参与立法、深入基层、抓好热点、扩大影响等方面为律师协会工作增添了风采,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受到好评,于2012年获评广州市律师协会“行业服务贡献奖”,并于2014年底当选为十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游植龙律师业务精湛,专业于婚姻家事业务。从1991年开始律师执业至今,已有25年律师执业经验,长期专业于婚姻法的办案和专业研究,已实现婚姻法律业务专业化,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执业经验丰富,是国内知名婚姻家事专业律师之一。

    游植龙律师法学功底深厚,理论成果斐然。撰写的大量婚姻法律文章在网络上被广泛转载和使用,深受欢迎和好评,有相当的影响。自2006年以来每年均有专业文章在《中国律师》、《广东律师》、《广州律师》等专业刊物上发表,如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发表的论文“婚姻家庭案件中电子数据证据的运用”、“新《民事诉讼法》对婚姻家庭律师的影响”、“高新技术家族企业股权设计与配偶知情权”分别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理论成果奖”二等奖,论文“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防范与对策”获得2014年度《广东律师》文章评选二等奖,论文“论夫妻财产约定、离婚协议及赠与的法律效力”刊登在《广东律师》2015年第6期上。同时,是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前沿》第六卷(2012年出版)、第七卷(2013年出版)、第八卷(2014年出版)、第九卷(2015年出版)主要撰稿人之一。

    游植龙律师积极讲课授课,普及法律知识,媒体关注度高。先后接受妇联及各类机构的邀请,积极讲授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仅在2015年期间就分别到深圳市光明办事处,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番禺区沙湾镇、市桥街道办事处、石楼镇、南村镇、化龙镇、桥南街道办事处等举行妇女权益保护与婚姻法热点解读、广东省信访条例等讲座,深受好评。因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的专业优势和突出表现,受到诸多媒体的关注,仅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就先后有中国妇女报、法制晚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信息时报、番禺日报、宝安日报、佛山日报等报纸,以及广东卫视“社会纵横”节目、广东电视台“新闻最前线”、南方电视台“南方报道”、广州电视台“广视新闻”、广州电视“晚安广州”等作过采访和活动、专题报道,有一定影响。

    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2--2015年度“优秀律师”称号,是对游植龙律师业务水平能力和出色工作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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